無法按計劃回國時:如何銜接簽證、治療、住宿和資金

適用於在中國內地就醫,因病情或治療安排改變而需要延長停留的外籍患者及家屬。香港、澳門、台灣及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入境、停留和醫療安排另有規定;具體辦理方式取決於個人證件、所在地和病情。

如出現昏迷、嚴重呼吸困難、胸痛等急重症,請立即聯絡醫院急救部門或撥打中國內地醫療急救電話 120,不要等待保險或更改機票的確認。病情允許後,請家屬聯絡治療團隊,並同時核對停留期限、住處和可用資金。

閱讀要點

  • 請治療團隊說明下一次評估時間、留院或轉院安排,以及病情惡化時應聯絡誰;不要自行停藥或為了趕飛機而改變治療。
  • 病歷或醫院證明不會自動延長停留期限。患者和每位陪護者都應在各自期限屆滿前,聯絡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,確認適用程序;能否獲准由主管機關決定。
  • 出院、能否入住一般住宿,以及能否乘搭計劃中的交通工具,需要分別確認。先詢問醫生和承運人,再決定是否更改機票。
  • 更新醫院帳單、住宿和交通費用,並與保險公司確認保障及墊付安排;預期可獲報銷的款項不能視為已到帳的現金。

先問醫生:接下來在哪裡接受照護

請目前負責的醫生或病房團隊提供具體的下一步安排:需要繼續住院、轉院,還是可以在附近住宿並回診?問清楚下次檢查或評估時間、用藥安排、出現哪些情況須立即回院,以及日間和夜間的聯絡方式。如果方案尚未確定,記下何時重新評估、由誰通知,不必猜測回國日期。

需要轉院時,請向轉出團隊和擬接收的醫院確認科別、接收時間、轉送方式,以及等候期間由誰負責照護。帶上最新診療摘要、檢查結果及影像、過敏資料與用藥清單;請醫生核對藥物及下次用藥時間,並列出尚未出爐的結果和負責追蹤的人員。轉入、出院或更換陪護者時,請更新這份清單。

逐人核對停留期限並聯絡出入境管理機構

取出患者和陪護者各自的護照、簽證或停留、居留證件,記錄國籍、入境日期、證件類型、獲准停留或居留的截止日期,以及目前住址。簽證的入境有效期與本次獲准停留期限是兩回事;不確定截止日期時,請向出入境管理機構核實。

盡早聯絡停留地或居留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,也可撥打國家移民管理局 12367,查詢應向哪個服務窗口辦理。說明患者住院或行動不便的情況,問清楚適用手續、截止日期、所需文件、是否需要本人到場或可否由他人代辦,以及受理期間如何使用證件。請醫院按服務窗口的要求,出具與病情和停留原因有關的證明,並確認領取方式和時間。保存申請及受理憑證,並按機構要求補交文件;提出申請或取得醫院證明,本身並不代表已獲批准。

需要延長簽證停留期限者,應在簽證註明的停留期限屆滿七日前,向停留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。持有居留證件、需要延長居留期限者,應在居留證件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,向居留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。免簽入境後需要停留超過免簽期限者,應按規定辦理外國人停留證件;具體申請途徑和所需文件須向當地機關確認,不能套用簽證延期的時限。其他停留證件的期限和手續也應另行核實。如果已接近或超過適用期限,請立即說明實際情況並詢問處理方式,不要自行假設可以繼續停留。

銜接住宿、陪護和更改機票安排

醫生認為可以離院後,先確認住宿能否滿足藥物儲存、行動、飲食、照護及回診交通的需要。如果需要護理、氧氣或其他支援,請分別確認合資格的提供者及費用。請飯店或房東以書面確認可續住的日期、價格及取消或更改條件;無法續住時,先確認新住處和交通,再辦理交接。

外國人在中國內地入住旅館,由旅館辦理住宿登記並報送資料;入住旅館以外的住所,本人或提供住宿者應在入住後 24 小時內,向居住地公安機關登記。更換住處時,請核對新地址的登記要求並保留憑證;有特殊情況時,向當地公安機關確認。線上或現場辦理管道可致電 12367 查詢。

陪護者如需延長停留或更換人員,請分別核對其入境或停留資格、醫院探視和陪護安排、住宿及交接。交接時,寫明目前病情、下一次用藥或回診時間、緊急聯絡人和待辦事項,並依患者授權分享資料。

聯絡原訂票管道及實際承運人,問清楚更改或取消的截止時間、費用、票價差額及所需證明。請醫生評估擬定行程是否合適,再向承運人確認醫療證明、輪椅、氧氣或陪同要求;如需醫療轉送,請向治療團隊和保險援助方詢問可行安排及費用。出院證明不會自動代表航空公司同意讓患者搭乘。

重新計算可用資金,並通知保險方

請醫院提供更新後的分項費用估算或階段帳單,詢問下一筆付款時間及可接受的付款方式。再列出新增的住院、藥物、照護、住宿、陪護、交通、更改機票、口譯和證件等費用,註明金額是否已確認、由誰先付款及付款期限。核對銀行卡限額及備用付款管道,保留發票、明細和付款憑證。

盡早聯絡保險公司或其援助服務,說明病情和計劃的變化,提供保單號碼、醫院及現有授權編號。逐項問清楚新增治療、延長住院、併發症、住宿或轉送是否屬於該保單的保障範圍,有無自負額、限額、通知或重新授權的要求;確認是否可直接付款、哪些費用需要先墊付,以及申請所需文件。請對方以書面回覆,並記錄聯絡人與案件編號。保險是否支付,須以保單和個案決定為準。

如使用協調服務,請核對原確認單已包含的工作及新增費用。醫院、飯店、航空公司和其他提供者的退款或改期,分別按其約定及適用規則處理。EastMedGo 本身協調服務的範圍與取消規則,可參閱服務與費用和服務條款。

返程前將治療交接給下一位醫生

治療團隊認為可以安排旅行後,請確認回國後接診的醫療機構或醫生、回診時間和資料接收方式。帶走最新出院或診療摘要、檢查報告及影像、用藥清單、過敏資料、尚待回報的結果及聯絡方式;問清楚是否需要翻譯。確認由哪一方追蹤尚未出爐的結果,以及藥物是否足夠用至下一次就診;跨境攜帶藥物的要求,須分別向出境地和入境地的相關主管部門及承運人核實。

抵達後,聯絡接診方確認已收到資料、預約仍有效;繼續追蹤尚未出爐的結果、保險文件、最終帳單,以及未使用預訂項目的退款。

常見問題

應該多預留多少天?

沒有適用於所有患者的統一天數。請醫生說明下一次評估時間和可能影響出行的條件,再按住宿和票務的取消、更改規則,安排可調整的計劃。

醫院開立證明後就能繼續停留嗎?

停留期限不會自動延長。證明可用於說明申請原因;申請途徑、所需文件和最終決定,由有權處理的出入境管理機構確認。

患者住院,無法親自辦理怎麼辦?

聯絡當地出入境管理機構,說明患者無法到場的原因,詢問能否由家屬或其他人員代辦,以及需要提供哪些授權和醫院證明。不要假設所有證件或城市都採用相同手續。

患者延長停留,陪護者能一起延長嗎?

不能據此推定。每個人的入境方式和停留期限可能不同,陪護者也須分別向出入境管理機關確認申請條件與時間。

醫生說可以出院,現在就能搭飛機嗎?

先請醫生評估具體旅程,並向實際承運人確認醫療審批及協助要求。可能仍需要在當地回診,或安排不同的轉送方式。

保險公司答應受理,就不用準備資金了嗎?

仍須確認書面保障、直接付款安排,以及個人負擔的部分。在等候決定或報銷期間,請詢問醫院的付款時間,並準備實際可用的資金。

家屬遇到護照問題,或無法聯絡患者時怎麼辦?

在不延誤救治的前提下,聯絡醫院負責團隊,並依患者國籍聯絡該國駐華大使館或領事館,詢問可提供哪些證件或聯絡方面的協助。具體領事服務因國家和個案而異。

來源

核對日期:2026 年 11 月 6 日。個案辦理須以有權機關、接診醫院、承運人與保險公司的確認,以及實際合約為準。

  1. 國家移民管理局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》,第二十九、三十二、三十四及三十九條。
  2. 國家移民管理局:《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》,第十二至十四條。
  3. 國家移民管理局:外國人旅館以外住宿登記政策解讀。
  4.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:《院前醫療急救管理辦法》,第十三條。
  5. 世界衛生組織:照護轉銜中的用藥安全,用於用藥清單交接。
  6. 美國疾病管制與預防中心:醫療旅遊,用於併發症就醫及病歷交接的一般建議。
  7. 英國政府:境外醫療急症、治療和住院,用於說明承運人可能要求適航證明的例子;具體航空公司要求及其他國家的領事服務,須分別確認。
  8. 美國疾病管制與預防中心:旅行醫療及轉送保險,用於核對保險及墊付安排的一般建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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